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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 ‖To be to be ...今早蓬蓬想通了几件事,
一是确定脑袋是纠结了一年半的光景.
二是确定脑袋它不再纠结了.
起因是和某老人的某次MSN乱谈,
某老人说他工作了一年,
才一冲动去考华师的历史研,
结果差了一分...黑
我给analyze了一下,
除了有点小狂,某老人的确是人才啊.
一二三四五
上山打老虎
老虎没打到
逮到小松鼠
所以脑袋它也强烈要求固件升级...
然后蓬蓬做了生平最big的一个决定...
----我想要考复旦国际关系的MPA~~~
黑黑..汗...%^*&&*)%^*&#$%^
果然在概率论课前遭鄙视了...
哇~~~为什么!!!!
>_<
不管了,
(NOT) TO BE的问题,
也许本来就很selfish的
爸爸妈妈,
我自做主张了...
扫瑞饿...
PS 1:"老刘"谢谢您啊,那句话还是很受用的
"你不得,乃是你不求;你求而不得,乃是你妄求"
我非常极其very想试试,
20年了啊~
大略应该很可能不至于妄求吧~~
贴点在那个"建筑学院"(同济)学的东西...平衡一下...
十一 ‖First Of May
十 ‖想要读书...最近从故纸堆里翻了一些书单出来,期望可以泡泡图书馆。
九 ‖记吾师rabbit先生的越位观察
八 ‖《我的名字叫红》…… 最近琐务缠身,断断续续地读完了《我的名字叫红》。如果把它当一本侦探小说来读,这样的读者显然是不及格的,顶着疲劳的眼睛滑过字眼,显然是在“硬看”,那么即使书里给了你再多的提示,也会被沉重的眼皮盖过了。所以,要我说这本书实在不好看也就有了理由,是的,我觉得它非常不好看——“后现代”的东西有好看过吗?…… 小说使用了多视角的叙述方法,便可被人恭维为“炫技”,但是我觉得帕慕克做得不好的一点便是无视这种方法应有的层次感,几乎每样事物都在侃侃而谈,畅谈自己的内心,说到底,视角多层,叙事的口气却只有一种。所以,除了一个吸引眼球的开始,一个急转直下的结尾,那庞大的中坚部位,少了些承转起伏。小说家使用这种花哨的写法的缺点往往在此,那它有什么优点呢?我不知道帕慕克在收集资料时花了多少时间,但推测写的过程不会太长。一部小说,很难做到从头到尾全部是华丽的,全如作者幻想的那样。这让我想起多年前读卡尔维诺的《寒冬夜行人》的情景,印象中卡氏曾说每章下笔都像在写一篇新小说,那种成就感多美妙,那的确是一本美妙的小说集。 回过头说《我的名字叫红》,如果我是帕慕克——让我先戴一会幻想的冕冠——我会如何处理一个因透视法的侵入而发生残忍谋杀案故事?首先我马上想到了以一个“我”为叙事者的短篇小说:发现尸体,引发各界反响,侦探介入,寻找线索,最后来一场搏斗,中间不断插入绘画的历史,小掌故,让它显得生趣昂然。如果野心稍微大一些,要把它写成一个长篇小说,我将描写黑重回了故乡,然后他单线观看整个事件,慢慢参与其中,展现出一幅广阔的图景。那如果我们用英国旧小说的方法呢,显然,这不太可能,因为这部小说没一个好笑的人物,不能调侃,多无趣哈。那最好的选择便是第二条。我试想它有什么优点,它起码可以省掉许多冗笔,一些读者已经清楚的信息不必在一人以上的视角同时看到。这样,篇幅缩减了,然而难度也增加了。或许篇幅大大的增加,要描写的事物更多。现在很少小说家不用全知全能的视角,不是它已经落伍,而是因为它需要的素养较高。不记得张爱玲哪篇文章里写过,对她不熟悉的事物,只是稍微用上点技巧,就会让人觉得她是个内行人。这又让我想起格非先生提过,最初他想要像一部地方志的方法来创作《人面桃花》,但是到了一定程度就举步为艰。我要说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创想,只是对于能力要求高了点。所以,格非先生又换回惯用的叙事方法。别以为老实的方法最容易,我觉得恰恰相反,正如书中人物觉得真实的自画像几乎不存在。 那么,我之所以觉得这部小说不好看的原因,简单来说主要有(一):侦探故事过于单薄,爱情故事也不动人。这里我们可以引入《玫瑰的名字》作为对照,难道帕慕克在艾科身上学到仅仅是文雅的谋杀方式?(二):冗笔多,而且也未让人有多少教益,在这些冗笔中吸收可独立于小说的知识。或许我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原因,那就是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土耳其小说吧?你对小说的背景了解多少呢?就算了解了很多,你对它的内核又有多少的亲密度呢?这些并不是在你的阐释文章插入一幅细密画,一座清真寺便能产生共鸣的。你会将感情融入其中吗?这部小说,没有一个饱满的人物,少了一份人气,让我这位同样活在东方的无名读者实在难爱起来,我要说的是,无数个人眼中有一个东方,一个人眼中却有无数个东方。因此,我们不禁要怀疑起帕慕克并不是想写一部好看的,供人消遣的小说,他是有更形而上的主题的。这些主题中,最吸引我的,便是书中凶手念念不忘的风格问题。 书里却早出现风格的地方便道:“人们所追求的风格,只不过是泄露我们自身的一个瑕疵。”这里,风格起着签名的作用——我的理解中,从古至今无论哪个作者写了多么蹩脚的文章,首先要做的事情就签上自己的大名。最后,凶手又说了:“因为你们毕尽余生仿效法兰克人,只希望借此取得个人风格。但正是因为你们仿效法兰克人,所以永远不会有个人风格。”此处有一个悖论,我们可以把这部小说看成一位为了获得风格的人物斗争史,在这过程中,他不惜犯下谋杀的罪行。无数的作者,几乎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庸才,循着前人的脚步走下去,“前人”这个字眼看上去真是虚幻。如果你甩一些小花样,便被看作不大气,如果你用了粗俗的语言,最直接的方式,人家又会认为你没灵气。所以,一些看上去没有风格,浑厚的小说成了楷模,成了那百分之一的入场券。避免不了的,我是那百分之九十九里面的,藏身于一片树林,顿时觉得安全许多。我现在还靠着模仿度日,并且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羞惭。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,其实模仿也是有难度的。所以,张生先生早期的短篇小说只让人觉得是在抄袭,且只抄了个壳,余华的《活着》是比较聪明的范例,不易让人发现破绽。 上面说到的都是聪明人,我看见帕慕克的脸,也觉得这是一张聪明的脸,浅笑中意味无穷似的。或许,我们的文坛少了一些笨拙的人物。或许这样的人物其实也不少,只是我们的眼光并没有晃到,而错过了一片好风景。 你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。而我只是谈谈。 七 ‖《我的名字叫红》(官方评摘) “细密画——吸取了从波斯地区传来的灵感滋养,在伊斯坦布尔绽放盛开的绘画艺术。” 这是我辗转听到的关于《我的名字叫红》的片段介绍。所以一开始,我觉得它会是那种波澜不惊的小说,就像黄仁宇的《汴京残梦》。一个温吞水一样的故事,故事里的每个人都会充当不厌其烦的解说员,向我们描绘遥远年代画师们的生活情境、工艺细节,以及微妙的艺术风格,给现代读者提供浮想联翩的材料,制造一条条连结我们与古人脑中所思所想之事的线索,令人体悟到一层又一层的历史。 作为主线的故事并不引人入胜:一桩谋杀案,和一场费尽心机的侦破。引人入胜的是由此带出来的另外一个世界。作者如同细密画大师一样,一点一点地描绘出了十六世纪的伊斯坦布尔。如同繁华的背后总是另有故事,本书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,也远非故事本身。 这部小说首先高明的地方在于叙说。故事中的所有存在物都在说话,所有的人,活人和死人,男人和女人,都在说话。叙述成了每个人的生存方式。被害者在一开始就滔滔不绝,妇人在夜里在喃喃自语,老人在宝库里喋喋不休,甚至连被画出来的一棵树,都在愤愤不平。尽管每个人都要服从自己的命运,甚至包括凶手和被害者,但每个人都是叙述者,每个人都带了情绪活在这个世界上。因为每个人都试图通过叙说来获得形体之外的东西,不是财富和权势,不是荣耀,甚至不是爱情。在伟大的苏丹的注视之下,众人的隐秘心灵籍由那幅树的画像,在故事刚开始不久就说了出来:“我不想成为一棵树的本身,而想成为它的意义。” 但是,假如你首先不是一棵树的本身,又怎会成就一棵树的意义呢? 与对叙说的热衷截然相反的,是细密画大师们对于光明的蔑视。光明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。观看本身甚至阻碍了那些细密画大师们成为意义的道路,以至于他们要逃离光的世界。如果我们还能够看到凡俗的世界,如果我们的眼睛,并且因此而心灵,还在受着尘世的玷污,那又怎能够画出纯粹的世界呢?所以对于阅读者和欣赏者无比重要的眼睛,就成了他们意义之路的藩篱。奥斯曼大师对准自己眼睛的那两针,尽管我读来惊心动魄,但我知道,那是他甘之如饴,向往已久的升华。只有丢掉了光明,他才有可能获得宁静。 对于奥斯曼大师自己来说,失明更意味着,他真正远离了自己的存在,以至于他可以成为自己的意义。但他还是要说,能听,他依然逃离不开作为奥斯曼大师的自己。仔细看来,在本书中,他刺瞎自己的举动,更像是掩耳盗铃的伊斯坦布尔版本。 唯一沉默的,只有作者。或者用一个朋友的话来说,这本书最关键的是作者的野心。作者就是本书这幅细密画标准的大师:在让书中的每个人都有了自己强烈的风格之后,以纯熟地手法将自己的风格隐去。当我以奥斯曼大师的侍女法,在书中遍寻不到作者无意的风格时,我似乎可以看到作者得意的微笑。帕慕克如同隐性的导游,带我们经由一条老调的路线,让我们悄悄看到了一个繁华似锦的世界。这条路线是如此的老调,这名导游是如此的技进乎道,以至于这个世界中的所有主角都没有发现我们,而我们自己也毫无知觉。在关于电影《盗火线》的一篇著名影评中,有这样一句话:当艾尔·帕西诺和罗伯特·德罗尼坐在咖啡馆里的时候,我希望自己是桌上的那一杯咖啡。在阅读本书的时候,我有了同样的感触,我觉得自己是这幅色彩绚烂,风格华丽的细密画中的一个部分:树,画笔,路上的行人,甚至奥斯曼大师的那根针。我们甚至可以说,我也在那里;我也有我的故事,在这里或者在那里,又有什么关系?但是,这也只是个开始。 六 ‖忽然之间回到过去(by手指。写给一个LES) 忽然之间回到过去,我只有掩面哭泣的能力。——手指
之前一直不相信,人可以回到过去。不管怎么样,你都使生活在现实中的。就像一部电影的叙述《时光倒流七十年》,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电影。男主人公在一次无意之间看到了一幅女人的画像,并且爱上了她。然后自己设定了场景,用意念的力量反复暗示自己,结果就回到了七十年前。和女主角相遇,相爱。他的方法只有一个漏洞,就是不要使自己意识到自己其实是一个现代人。结果就在他们冲破险阻时,问题发生了。口袋里面的一个硬币,使自己恢复了记忆。回到了现实,夹杂着无限的悔恨与无奈。他开始绝食,最后死去。
我只能骂他,骂自己,狠命的。要是自己面对那种情况,会怎样处理?
我只能安慰自己,毕竟那只是电影。但是就在今天,最常去的一个论坛突然坏了,没办法进去。暂时开辟了一个临时的地址。那是2003年年末的样子,我重新注册。看到了那时的情景。我是2004年1月16日注册进去的。几乎正好是同一个时间。我回到了过去,我没办法解释清楚那是一个什么概念。只能说,很激动。
我看到了她的贴子。她是我进入这个论坛里面第一个认识的女孩。虽然她告诉过我她之前一直在原创区,一直在书写着属于自己的文章,思念,但是我来的比较晚,很多的贴子都被冲到下面去了。现在看到她的跟贴数:4000多。然而我是两千多的发贴量。
现在打开仔细看,她还只是论坛游民,149篇文章。我的贴子数目还是零。我开始颤抖。一篇一篇看着她的东西,不错过任何一个机会。那个时候论坛的原创板块很强的,大家书写着自己的故事,体会。不做作的,只是为了单纯的书写。
我也没有时间注意别人了。思绪开始飞扬,激荡整个星空。如同点燃的烈焰,燃烧的阿房宫,直冲上天。干燥的思念组成的木块在崩溃,坍塌。最终的,最真实的感觉在浮出火海,直逼我的心灵。我开始后退,闪躲。然而一片火焰把我逼向了死角。不得已,忍受着火焰的灼烧,皮肤开始翻卷。新鲜的肉开始曝露,炫耀着,嘲笑着.
我直面自己的真实感受。她的拷问。
她曾经告诉我:“手指,也许你是我20年来最好的异性朋友。”
只有简单的话语才会一击致命——古龙如是说。我开始颤抖的更加厉害了。想要从这个梦境中是自己惊醒。然而真实的火焰告诉我自己这是真实的 世界。
很长的时间,我们在交谈,交谈,依然是交谈。
对于她的每一个小事情,我都考虑的很详细,帮她出主意。很长的时间里,我们是最好的朋友,曾经是。之后的日子飞快。我们忽然之间都不上网了。和她也忽然之间一起转入了水塘。一起灌水,版聊。后来她要毕业了,越来越少的交流,连QQ的留言也少了,信件的交流没有了,我们就这样疏远了。最后完全没有了联系,直到最近明明看到她的头像在亮着,我却没有什么话可以说出来。
我没办法正确抒发自己的感觉。我只能这么承认。
她是一个安静的女孩,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。然而我呢,却还在寻找。最近打算研究生报考华东师大的心理学,这么想着,即使将来不能考上,起码自己熟悉过心理学。即使不能救别人,帮别人解决心里问题,最起码可以解决自己的问题吧!可以拯救自己也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呢!然而今天忽然回到过去,我开始怀疑了,即使拯救了自己又能怎么样呢?有很多的事情已经过去了,已经无法挽回了,就像一个死人在死后明白了自己是怎么死的又有什么用呢?毕竟自己已经死了,没办法活过来了。就算知道了不也是空吗?
知道也是死,不知道也是死。知道是空,不知道也是空。
我只能逃避。逃避。无尽的逃避。
其实我很清楚,我并不是因为爱她。我不会爱上任何人的。我只是太爱自己了,自怜的有很多的过分。很久的时候看到一个轻生的朋友。那时他的阴暗担心,阴暗的笼罩一切,笼罩我和他。我只能站在阴暗外面对他摇头,你这个样子将来怎么得了啊!
还记得她的一首诗:《分裂》
分裂,与被腐烂的天堂。别急,别急。先来祝贺我:我不会再烂了。我已经腐烂了。
请你看清楚这不是一个悖论。这是我汩汩流着的阴河。这不是洗礼与膜拜。这是我溺水死亡的阴河。这不是爱情不是顶顶大名的尼采。这是你这是我。我们的阴河。分裂。
我只是咬一只苹果。然后想起了自己。它蠕蠕疼痛挤出白沫。它以为它会痛并快乐并且辉煌过。但是我把它放在那里--苹果加我。在时光的阴影里到底怎么过?分裂。
植物和动物应该放在一起。它们的起因或许都只是一场误会。这误会贯名以天堂。我那真正的天堂。汩汩流动的水。我的阴河。我正投向你的怀抱。分裂。
所有的孩子们。让我来引导你们进入我的阴河。你们随着自己哼的歌跳舞。然后跟着我沉没。现在的我们都聚集到一个牢笼。站在一起为自己的孤独哀鸣。不要互相倾听。也意识不到进行时的窒息。每个人都盯着对方的眼睛。否认对方的存在。多好。显微镜下的幸福和毒害。分裂。
我的爱人。在你到达之前我已经分裂。我是男人。也是女人。我已经死在干了的水里。我还记得我那起于你毁于你的生命。以此我来简要的回忆。我。存在过。游离过。在原地过。并且爱过。呼唤过。我的爱人。我用我整个阴河的水来爱你。我爱的和我恨的。我叛离着的切入:撕裂衣服。奔跑。笑。好。我。分裂。
我觉得很轻。 想要飘起来。我看见我的脚和苹果一样。慢慢生锈腐烂了。我的天堂即阴河。你看我那伸向你贫瘠的手。我在被分裂前分裂了你。还有我自己。
好了。我已经烂掉了。所以不会再烂了。感谢一切。阴河。苹果。以及分裂。
那时的担心,现在演变成最自己的担心。时好时坏的心情,没办法控制的自己,怎么办啊?将来怎么得了?我知道自己是在呻吟的。只是心情不好的纪录。
记录那时的那个有一点小女人意味的她。这是她的纪录,关于她喜欢的,她爱的女人。对于那个女人,我并不嫉妒。只是平静的看着她,看着自己。 五 ‖我只想你懂Dear God,Thank u~
WWW,Thank u~
Pasta,Thank u~
The bill,Thank u~
Academic D,Thank u~
……
I know u get it,
Fantastic?
Miss?No.
Missing
四 ‖长干行 落落奇怪我删了从前的东西,那么多。我说人懒到连回忆都懒得回忆,也成半仙了。
哲,看了你的日志心情又down。很久不流眼泪的我,最近眼疾成灾。那天晚上在M面前又哭,发生的时间不超过2秒,简直算的上专业。你说你是一个不知足的人,于是生活在矛盾与自悔中。我也是。不久前我也这样被人揭穿过,表面上的我与谁都不争,可是连自己都不知道其实自己贪心有余,只不过现实中不够而已。贪欲随时可以停留。随时可以失踪。
好的文章,应该能留下世界怜悯的美感。那种逝去的漫漫时光。我没有了。没这种写的欲望和能力了。以前那个可以在人前小现,在**眼中视为好材料的“才女”越来越懒惰,在变成半仙前已经成“江郎”了。即使流水帐也要insight,可我没有了,被抛弃了。M相当认真的和我说,小白你的IQ值已经降到100了。我还很开心,好象90的下限离我很远。完蛋了完蛋了。
听到耳边的风。唰唰唰。我的键盘。嗒嗒嗒。南四前的鸟。喳喳喳。Landy在唱蓝色雨,我在哼夏天的风。天空离我很远,家很近。朋友很远,自己很近。我不想说今早四点醒来感觉是在那个光南路1588号,但这次是真的,真的是幻觉。幻觉也很近。
和哲相似的。那时侯在白搂4楼,我说S先生请你不要离开,他说若在这里待最后3月,不教你也很是无趣,所以马上就走,马上。我相当震惊,我算这样一个可以成为原因的人。算这样一个原因。……当初我这样发现自己的价值。……可现在的这个原因已经偏离了S所想,而且是巨大的背离。不是结果背离,是过程的。我是错了,错的惨烈,这个错误这辈子不再有改正的机会和心情。它是我自己扼杀,是我自己不要,自己不要,可我干嘛自己不要,自己有什么资格不要。S您不知道我后悔了。我充满对您深深的歉意。
如果沉郁的情绪能像春来发几枝,几枝就好的红豆。也便能遗世而独。
……
太白
门前迟行迹,一一生绿苔;
苔深不能扫,落叶秋风早。(节)
延年
一顾倾人城,再顾倾人国。
宁不知倾城与倾国?佳人难再得!(节)
……
这是我最喜欢的两首,曾工工整整地抄在本子里。本子封面已经溃烂,我还是喜欢。我有很多这样的喜欢。我要放假。我要买新衣。我要熬夜。我只用潘婷。我不读借的书。我喝冰红茶。我爱的男人有精致的脸孔。我用餐巾纸写信。我坐大众的TAX。我只吃五分见血的牛排。我只信赖NOKIA。我一直月光。我收集地图。我睡觉手机要放耳旁。我弹狗的鼻子。我看野史。我不和男人吵架。我五行怕水。我听张信哲和Keane。我把冰激淋微波再放进冰箱。我曾带前任只去和前前任逛过的地方。……
飘移不定,常带自己习惯的自己。习惯临摹。习惯重复。我习惯重复。反复重复。重复重复。
然后,我和M说我不想再回去折腾那样一次。这一次我不会再去重复。那么,会不会太残忍?
我说9月那天我是晚上7点离沪,8点在沪杭高速上知道的消息。然后我在车里,第一次同意司机在我前面吸烟,长嘴的利群,一根又一根,我觉得并不刺鼻。我几乎闻不到味道。我转身给妈妈说冷笑话。说着说着,我的眼泪流下来,很放肆的流。车灯是熄灭的,大家都看不到。然后我一个人笑我的冷笑话,然后我说烟味刺眼。再然后,我也就笑不出声了。再没有人出声。我对比减速玻璃的作用。我把头埋进臂弯,像一只受了伤的狗。
我说那天半夜我12点到了老家。我说我整夜的失眠。我说我跑到医院的B1楼。我说那是凌晨4点的停尸间。我说我把身子伏在棺上整整3个小时。我说我虚脱昏了过去没有再流眼泪。
中午12点我回沪了。刚好12小时。我说我回了。我说M我不要再回了。我说M你不要离开我。这一次我不想再赶回去再折磨一次。我说M我只有祈祷只有祈祷。我没有说M我其实是懦弱其实是不堪。我没有说M我很多次想放弃。但我懦弱地没有说。
请你们不要离开。我信仰的上帝不能保佑不信仰上帝的你们。上帝是狭隘的。其实我一直都这么觉得。
我们,往事,或者故人。
我们这样平静地在一起。都是这样平静这样善良的人。善良的人,在一起并不能保证幸福。安说每一个人都是在各自孤独着。无法靠近。就连那个人也这么说。说来说去,我也听累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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